生命冊真理(安商洪上帝)


上帝的教會(安商洪上帝和母親上帝)受浸禮後在教會的生命冊上錄名。


耶穌說若不以水和聖靈重生的話,絕不能進上帝之國,重生的意思是兩次出生,即以肉身出生和以聖靈出生(產考約3章1-8節)。以肉身出生時,要砸世上的戶籍之國,以聖靈出生時也要在天上的生命冊上錄名。所以受浸禮後若在教會的生命冊上立即錄名,天上的生命冊上也會錄上那個名字。“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,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”這是在地上的生命冊上錄名的話,在天上的生命冊上也被錄名的話語並且使徒保羅說:
林前4:15“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。”
腓3:20“我們確是天上的國民。”
腓4:3“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,還有革利免,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,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。”
耶穌說,
路10:20“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”
詩69:27-28:“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”
。再怎麼努力地信上帝,名字若沒有記錄在天上生命冊上的話,是不能進天國的看記錄:
啟20點15“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”
啟21:27“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”
賽4:3-4“那時,剩在錫安,留在耶路撒冷的,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,在生命冊上記名的,必稱為聖”。
但12:1“那時,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,並且有大艱難,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,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,凡名錄在冊上的,必得拯救“。
還有詩篇記者大衛記錄的:
詩69:27〜28“願你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”
雖然名字記在生命冊上,如果犯了不能饒恕的罪,名字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看記錄:
啟3:5-6“凡得勝的,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。”
我們受浸禮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的罪得饒恕,像耶穌一樣得到新生命的復活,從而把我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。若不受浸禮就不能遵守逾越節,不遵守逾越節就不能把名字記在生命冊上。並且只有遵守逾越節才能越過災殃進入永遠的天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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