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冊
耶穌說若不以水和聖靈重生的話,絕不能進上帝之國,重生的意思是兩次出生,即以肉身出生和以聖靈出生(參考約3章1~8節)。以肉身出生時,要在世上的戶籍登記,以聖靈出生時也要在天上的生命冊上錄名。所以受浸禮後若在教會的生命冊上立即錄名,天上的生命冊上也會錄上那個名字。“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,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”這是在地上的生命冊上錄名的話,在天上的生命冊上也被錄名的話語。
雖然名字記在生命冊上,如果犯了不能饒恕的罪,名字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。看記錄:
啓3:5~6“凡得勝的,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衆使者面前認他的名。”
我們受浸禮的目的是爲了讓我們的罪得饒恕,像耶穌一樣得到新生命的復活,從而把我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。若不受浸禮就不能遵守逾越節,不遵守逾越節就不能把名字記在生命冊上。並且只有遵守逾越節才能滅過災殃進入永遠的天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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