寓於萬物中的上帝神性
要竭力追求認識上帝,首先就要硏究《聖經》。《聖經》是證明上帝的書籍,不經過《聖經》就不能走到恩賜永生的上帝面前(約5章39-40節)。
羅1章18-20節 『原來,上帝的忿怒,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,因爲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』
啓4章11節『我們的主,我們的上帝,你是配得榮耀、尊貴、權柄的,因爲你創造了萬物,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。』
上句說:上帝創造萬物,都帶着旨意創造的;看不見的上帝能力和神性,都透映在萬物中。
世上有許多生命體;有天空飛來飛去的鳥類,有海底游來游去的魚類,有廣闊草地上跑來跑去的各種動物。在這所有生命體的創造上,上帝帶着何種共同旨意來造的呢?
天空中飛翔的鳥兒,也有爸爸鳥,媽媽鳥;游泳海洋的魚類,也有爸爸魚,媽媽魚;草原上奔跑的斑馬,也有爸爸斑馬,媽媽斑馬。
所有生命體都有父親和母親,尤其都是從母體得新生。藉此共同的創造旨意,必含有上帝爲想告訴我們的某種明確的意思。

留言
張貼留言